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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强化三个方面 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重点绩效评价

  重点绩效评价是财会监督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健全预算制度、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抓手。财政部重庆监管局积极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等三个方面,认真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旨在形成监管闭环,全面提升重点绩效评价质效,有效服务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夯实评价基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充分的前期准备,是确保具体工作目标清晰、组织有序的重要基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重庆监管局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强化财政监管的重要抓手分管局领导从组织和业务层面深度参与工作前期谋划业务具体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并加强过程指导督促。根据水污染防治项目特点和专业情况,科学统筹调配评价工作力量,为评价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做好学习培训全面了解重庆市各区县项目情况、深入学习政策是确保评价工作质量的根本前提。重庆监管局在每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前,强化政策学习,做到政策背景、政策目标、具体规定等心中有数。通过系统整理相关政策依据,组织开展集体学习、讨论,做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等规定学深、悟透,确保具体工作中精准发力。同时,主动水污染防治相关主管部门全面了解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存在问题等方面信息,做到对项目总体情况心中有数,确保具体工作有的放矢。 

  二、强化资料收集和现场审核,提高工作效率 

  水污染防治绩效评价是对项目从决策到效益发挥的全过程评价,重庆监管局坚持从全局着眼,从细处着手,做好每个项目、环节的核实验证。方面全面搜集资料,细致分析研判。全面搜集全市各区县相关资料,包括绩效自评报告、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解下达依据、指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等各类资料,在充分查阅资料的基础上,通过与政策规定比对、资料间相互比对、与相关公开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分析情况,把握工作重点。在了解总体进展的基础上,确保资料覆盖每一项指标。另一方面深入实地核实,确保评价效果。对各项评价指标逐项核实基础深入项目实地开展现场核实查验,重点关注项目实际情况是否与资料描述相符、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水污染防治相关、项目实施进度是否与相求相符、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等,避免绩效目标设立偏离、绩效监控填报不精准等现象。 

  三、强化问题整改和建立机制,形成监管闭环 

  水污染防治重点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推动完善政策、规范管理,进而提高资金管理效益。重庆监管局始终坚持“闭环监管”理念,将推动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一环,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和跟进问题有效整改。一方面,扎实推动具体问题整改。建立水污染防治重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及时向各区县通报,推动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项目,建立台账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深挖源头,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扩展延伸至其他区县予以重点关注。另一方面,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审核中发现相关问题的原因分析,特别注重深入分析部分共性问题的成因,立足现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收集归纳整理地方各相关部门合理建议,积极沟通反馈,进一步促进政策完善制度建设,着力建立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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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4日